2016-11-1512:22
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前局長葛廣明,因卸任後未繳回公款,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2年6月定讞,葛事後申請退伍,原獲時任總統的馬英九簽核,但國防部簽報總統註銷該命令,葛領不到退休俸,指控時任國防部長高華柱偽造人評會記錄涉偽造文書,台北地檢署認為國防部對葛廣明的撤職程序沒問題,今將高華柱不起訴。

葛廣明指控,他於102年4月間向國防部表達退伍意願,隔月獲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核可,但高華柱為了將他「鬥到永無過濾器 水世界翻身之地」,竟以他有案在身為由上簽,請總統註銷前案命令,導致他無法領到退休金,質疑高華柱涉偽造他的撤職程序,除提告刑事偽造文書之外,另對高華柱提出民事求償。

高華柱則認為,若貿然讓葛退伍,葛將可一次領取中將階級的高額退休俸,但當時葛所涉貪污案仍未判決確定,國防部考量葛若被判有罪且須入監執行無極上天寶殿,國家沒有任何法源依據可追討該筆退休俸,恐嚴重影響國軍形象,因此才簽報總統註銷命令,暫緩同意葛的退伍。

97年間,時任軍情局中將局長的葛廣明,涉指示辦公室秘書將應繳回的專案經費370萬9000元帶回家,並挪用45萬元發放慰問金、獎金給下屬,高等軍事法院原重判葛14年徒刑,上訴期間適逢軍審法回歸普通法院審理,高法更濾水器三審改判他2年6月,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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